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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7-08-3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市编办认真筹划,积极推进,我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已顺利完成。

  联合共管形成框架:由市编办牵头,联合财政、国地税、物价、法院等12个监管部门,形成《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对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整体框架作出规定,在此基础上通过多次座谈,结合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和2016年度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2016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和细化了具体的评价指标,推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引入第三方满意度评价:为切实体现群众满意度评价在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中的的意义,真实了解事业单位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度指标信息,保证评价结果客观公正,我市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作为第三方引入评价工作,利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CATI),对20家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教育、文化等行业事业单位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度信息进行采集,形成分析报告和评价结果。

扎实宣传推进工作:市编办在积极《连云港日报》、编办网站等媒体上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单位信用的重要性和主要任务进行宣传,并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培训会议,对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行布置和培训指导,更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对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各阶段工作进行跟踪推进。

齐抓共管严格把关:市编办与法院、财政、人社、国地税等多部门建立了联合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约束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行为。为确保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市编办对单位提交的信用等级评价内容严格把关,故意瞒报、虚报的情形一经查实,则将其列为失信行为,相应评价指标项目加倍扣分。

强化应用跟踪监控:市各相关监管单位将按照对事业单位信用进行评定结果,责令B级及以下的事业单位其限期整改。我市还将对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进行随时监控,按照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评价等级进行修正,不断提高事业单位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