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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事业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进展顺利,按照《连云港市2016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日程安排,现已完成第一阶段事业单位自评、举办单位和监管部门评价,以及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市登记局将在21日前汇总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和各监管部门的评价信息、加分事项及满意度指标信息等,初步确定信用等级,并将初评结果反馈至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
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统筹政府监管部门、举办单位、社会服务对象等各方力量,对事业单位守信履职情况进行监管,对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保障事业单位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