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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省政府经典老虎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经典老虎机:印发连云港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政办发﹝2017﹞66号)精神,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 结合实际,具体做好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职能调整、编制划转等相关事项,实现基本医保统一经办。具体为:
一、职能调整。将市及市辖区(不含赣榆区)卫计部门承担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职责”调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等机构所承担的职责相应地进行调整。
二、机构调整。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连云港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海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海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连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的“连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家事业单位不再保留。
三、编制调整。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将原连云港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办公室、海州区新型农村医疗管理办公室和连云区新型农村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事业编制及在编人员按照基准日2016年12月30日整体划转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