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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引入“容缺”制
发布时间2017-04-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量: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今年以来,市编办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坚持便捷高效的原则,大力减要件、减环节、优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对能共享到的信息无需办事单位再提供,对重复审查环节进行适度整合,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事业单位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或口头承诺按商定时限补正或补齐的前提下,可以先行受理或办理,在程序上、材料上、形式上实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