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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市编办近期召开会议布置市属新批准的参公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制定工作。实施范围是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已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市属11家事业单位。
本次参公事业单位开展“三定”方案制订,由各事业单位对照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和分解,提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初步设想,报主管部门研究后形成“三定”规定草案,经与市编办沟通并修改后,正式上报市编办研究审批。
参公事业单位“三定”方案制订是一项系统工作,制定过程中严格按照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坚持政事、事企、事社分开,同时对照行政权力清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总量控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