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根据中央和省市党政机构改革精神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海州区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按照市编办批复的《海州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我区确定对5家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展改革工作,其中区委、区政府直属单位2家、部门所属单位3家。各部门所属8家执法机构按上级有关部署,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改革后,基本实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