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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编办“三个严格”全面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发布时间2018-02-12 来源:未知 作者:刘凤之 点击量:

灌云县编办根据中央和省、市编办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机构设置、编制管理、职数核定等方面坚持“三个严格”,全面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严把关口,盘活人员编制资源

1、严把人员“进口关”。坚持把严格控制超编进人放在工作首位。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中,全程参与,超前谋划,提前测算计划招录人数进行源头把关,坚决杜绝满编进人、超编进人。

2、盘活编制存量。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方法,在保证严控总量的前提下,提高编制使用效率。核减职能弱化、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的人员编制,用于加强事关中心、全局工作和民生保障方面的人员力量。对于满编和超编单位,采取“出二进一”和超编单位人员向空编单位人员有序流动等方式加以解决。

3、完善实名制管理。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实现对行政事业编制、实有人员变化情况的动态监管。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协作平台,逐步推行多部门在同一管理平台上办理相关业务。坚持做到月有月报,季有汇总,及时掌握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化情况,增强工作合力,实现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全方位监控。

4强化监督检查。加强群众举报、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推进机构编制政务经典老虎机,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查处力度,结合2014年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督查结果,对存在“吃空饷”现象的单位进行了编制核减,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二、严控总量,规范机构设置程序

1、严控机构数量。党委、政府工作机构实行限额管理,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外擅自增设机构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的各类事业单位,适当收回部分空余编制。职责任务增加,确需设立事业单位的,严格按照 “撤一建一、增减平衡”的原则办理。

2、规范科级机构设置。机构调整设置事项一律按按规定程序办理,副科级以上机构严格按程序报上级编办审批。我县现有39家违规设置的科级机构,我办结合我县实际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提出按规范性程序履行报批确认手续、不保留科级建制、进行撤并整合等相关整改方案,现已将4家机构建制调整为股级,2家机构已经撤销,下一步将按照整改方案继续落实整改,确保我县违规设置科级机构整改到位。

三、严格标准,强化职数管理工作

1、科级机构领导职数管理我办将严格按照《经典老虎机:印发<连云港市科级机构设置编制管理领导职数核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连编办〔2016〕97号)的领导职数核定标准,对我县科级机构的领导职数进行梳理,若核定数超过文件规定的核对标准,及时拟定调整方案,报县编委审批后,下文核减其领导职数。

2、股级机构领导职数管理对照省、市经典老虎机:领导职数核定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办制定出台《灌云县机关事业单位股级职数核定暂行办法》,明确股级机构领导职数的核定标准,通过合理设置股级职数,从源头上控制股级职数规模,建立健全股级职数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