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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灌云县绩效办会同县优化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统计局等单位联合开展机关绩效满意度评测工作,采取三项有效措施,客观评价被考评单位职责履行、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情况。
一是开展分类测评提高公开性。按机关代表类别、人大代表类别、政协委员类别和群众代表类别四个调查类别选取2000名调查样本,并合理扩大群众代表比例,由县优化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和县统计局分别牵头组织满意度测评。
二是优化测评方式提高公平性。采用集中测评与主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和乡镇分两个层级召开测评大会,集中人员开展现场测评活动。为提高测评公平性,县统计局还通过电话调查方式,随机调查公众对县级机关工作满意度。
三是严格纪律执行确保公正性。在测评工作开展之前,由县优化办、县绩效办联合开展业务培训会,明确相关工作纪律;在测评过程中,由县优化办、县绩效办全程监督,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好测评工作,所有测评结果必须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并不得泄露,测评结果由统计局汇总结束后由县优化办复核,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