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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编办强化“三有”举措 畅通事业单位信用等级异议反馈渠道
发布时间2018-05-24 来源:[db:出处] 作者:事登局 点击量: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赣榆区自4月23日起启动全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区近400家事业单位已经完成自我评分,相关的举办单位、监管单位也完成了相应的举办打分和监管评分工作,所有事业单位的初评等级已经确定。为了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赣榆区编办强化“三有”举措畅通反馈渠道,确保事业单位异议申请的权利。

异议反馈有依据。所有事业单位对在信用等级评价中被扣分的指标项有异议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确保异议有理、有据。

异议反馈有出口。事业单位对扣分的指标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扣分单位提出异议,也可以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异议,收到异议的单位不得互相推诿。

异议反馈有落实。对于事业单位提出异议的扣分项,相关单位须结合事实,综合扣分依据及提出异议的证据向事业单位做出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