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依法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由农林、农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行使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承担全市重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和督办以及跨区域协查案件协调、查处工作;承担全市农业领域综合执法的监督、指导、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承担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和答复,承担与农业执法相关的纠纷调处和应急处置工作。(原: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由农林、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农业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的案件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