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站内搜索:

当前的位置:主页 > 通知公告?
连云港引航站、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自然资源所、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六自然资源所变更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db:出处] 作者:DJJ 点击量:

1、“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五自然资源所(原: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第五国土资源所)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闫明(原:孙明)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1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2配合做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监测评价、统计核算;3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4协助做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配合做好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5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评价考核、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6负责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7负责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国土绿化工作;8做好自然资源批后监管工作,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9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测量标志的行为;10受理辖区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事项;11做好各项自然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12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原:(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管辖范围为墟沟街道、连云新城、海州湾街道、连云街道、连岛街道。(二)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三)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土地整治工作,负责做好日常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现场巡查与结果反馈;协助做好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统计、不动产登记、土地动态监测。(四)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等有关工作。(五)负责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和测绘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六)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七)受理辖区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八)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举办单位的变更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700MB0204441E

2、“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六自然资源所”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六自然资源所(原: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第六国土资源所)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孙明(原:程岩)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1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2配合做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监测评价、统计核算;3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4协助做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配合做好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5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评价考核、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6负责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7负责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国土绿化工作;8做好自然资源批后监管工作,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工作;9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测量标志的行为;10受理辖区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事项;11做好各项自然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12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原: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管辖范围为云山、板桥、高公岛和宿城街道。2.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土地整治工作,负责做好日常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现场巡查与结果反馈;协助做好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统计、不动产登记、土地动态监测。4.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等有关工作。5. 负责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和测绘违法行为,配合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6.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7.受理辖区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8.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举办单位的变更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700MB0204660Q

3、“连云港引航站”公告事项:

住所的变更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原: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路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700139008349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