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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价信用修复公告
修复时间 | 2018年12月2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20700468047330A |
单位名称 | 江苏省海州高级中学 |
原评价情况 | B级,“一般失信” |
失信事实 | 1、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经确认该单位开办资金登记为2205万元,2017 年12月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数为8832.2万元,变化幅度超过20%,故在信用评价中“无特殊情况,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起30个工作日内,未能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扣3分)”,“登记事项有1项不真实、不规范(扣1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因该单位2016-07-01至2016-09-30房产税(从租计征)未按期申报,经税务部门多次联系至今仍未处理,故在信用评价中“违反税务管理规定,被税务部门认定为严重失信(扣6分)”。 最终定级为B级。 |
整改情况 | 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对信用评级评为B级的事业单位,有关部门或机构应当督促其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机构编制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诫勉。(一)信用提醒。机构编制部门将失信信息书面通知事业单位,提醒其纠正和规范相关行为。”该单位于2018年12月25日完成开办资金变更。2018年11月完成税务申报。经申请对信用等级进行修复。 |
修复结果 | A级,“信用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