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管辖范围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含中云街道、青口盐场、台北盐场、朝阳街道、猴嘴街道部分社区)。2.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土地整治工作,负责做好日常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现场巡查与结果反馈;协助做好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统计、不动产登记、土地动态监测。4.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等有关工作。5. 负责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和测绘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6.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7.受理辖区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8.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