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第五国土资源所、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第六国土资源所设立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来源:未知 作者:DJJ 点击量:
本期公告共有2个单位。 |
1、“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第五国土资源所”公告事项: | 单位名称 |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第五国土资源所 | 法定代表人 | 孙明 | 开办资金 | 40万元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管辖范围为墟沟街道、连云新城、海州湾街道、连云街道、连岛街道。(二)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三)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土地整治工作,负责做好日常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现场巡查与结果反馈;协助做好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统计、不动产登记、土地动态监测。(四)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等有关工作。(五)负责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和测绘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六)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七)受理辖区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八)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住所 | 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街道中山西路22-1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20700MB0204441E | 举办单位 |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
2、“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第六国土资源所”公告事项: | 单位名称 |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第六国土资源所 | 法定代表人 | 程岩 | 开办资金 | 40万元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管辖范围为云山、板桥、高公岛和宿城街道。2.参与编制和实施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土地整治工作,负责做好日常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现场巡查与结果反馈;协助做好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统计、不动产登记、土地动态监测。4.负责农村居民住宅用地以及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等有关工作。5. 负责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进行监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和测绘违法行为,配合做好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管理工作。6.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7.受理辖区内的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8.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住所 |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山街道李庄村58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20700MB0204660Q | 举办单位 | 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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