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铁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全市地方铁路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市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地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和有关协调工作;配合做好道口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铁路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参与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相关规划研究和市级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省、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的建设任务;参与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配合做好国土、环保、水利等评估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交工验收相关事宜;承担地方铁路建设方面相关工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