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管理具体工作;参与拟定节约用水相关规划,组织实施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指导用水单位开展节约用水;对市、县区开展节约用水、水利工程水费收缴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落实和考核;负责制定市节约用水、水费征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水费计收政策的宣传,测算供水成本、水价分析和供水定价等基础工作;负责市本级非农水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原: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负责全市规划区内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与产品定额考核工作 根据用水计划进行用水管理 指导用水单位的节约用水工作 推广先进节水技术、设施、器具和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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