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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办法》要求及2017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时间安排,我市事业单位信用评价事业单位自评、举办单位评价和监管部门评价已全部结束,本次评价共涉及2017年1月1日前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306家,其中因于2017年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研究成果或综合评奖项得到加分鼓励的单位18家。本次评价共394家事业单位、举办单位和监管部门参与评分。后续异议申请阶段将于4月23日开始,共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