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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8-12-21 来源:未知 作者:GYXBB 点击量:

机构编制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执政资源,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在机构编制管理的决策、执行、监督与反馈等流程中,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是巩固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成果、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权威性和严肃性的重要手段。面对新形势,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必须主动适应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常态,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促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改革、服务大局。

一、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保障,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在要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服务科学决策、保障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决策、执行、反馈评估、再决策、再执行的反复循环过程,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为衡量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提供验证依据。决策前,通过开展督查,督促深入调研论证,可以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私自设立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现象发生,降低机构编制管理的风险系数,提高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执行中,通过对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审批机构编制事项,是否按规定设置机构、配备编制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可以有效发挥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实施后,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机构编制运行的绩效进行总结、评估,既能促使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又能为领导追踪决策提供参考。通过有效地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实施机构编制管理的全程监督。

(二)是提高机构编制资源效益的有效途径。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是切实管好管住机构编制资源的有力保障。长期以来,我办按照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定位,比较重视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致力于建立机构编制宏观管理、动态管理的机制,忽略了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职能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的发挥。在当前形势下,加强对职能运行、管理效能的检查评估,既能及时发现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调整,又能通过整合机构编制资源,有效解决严格管理与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重要手段。机构编制管理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特别在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有限的工作只能停留在决策过程中的报批工作。真正在审批、执行过程中,无法发挥监管作用,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有助于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利于强化领导干部机构编制管理法制意识,从而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当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县开展了“吃空饷”专项督查、全县机构编制核查、违规违纪现象督查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监督检查工作起步较晚,机制有待健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机构编制部门较为重视机构的优化设置、人员编制精简、职能配置,而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足够应有的认识,忽视了对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和机构编制批复方案执行情况等的有效监督检查。个别部门不能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看问题、想问题,遇到重要改革及重点难点工作时,片面地强调自身利益,以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等客观因素不能自觉地在转变职能、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想办法,总想在增设机构、增加编制、提升机构规格等方面做文章。

(二)督查力度比较欠缺县里还没有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重要议事工作日程,近些年来几乎没有深入开展过一次有力度的全县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这与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机构编制管理中最后的重要一环格格不入。对违反机构编制政策纪律的事件现象查处纠正不力,仅仅停留在口头提醒和告诫程度上。经了解,有部分单位存在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内设机构情况,部分单位因工作任务繁重,机关人员短缺,存在混编混岗(从所属事业单位抽调人员到机关)情况,还有部分机构没能较好地履行自身工作职能。

(三)督查机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检查欠缺主动。近年来,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大部分是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开展的,主动开展的的督查较少。二是督查内容不够全面。针对人员编制使用、“吃空饷”现象开展的督查较多,但是针对机构设置、职数配备、职能履行等开展的督查较少。三是督查机制未形成常态化。针对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开展的突击性、阶段性督查较多,对各部门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管理规定的经常性督查较少。四是督查手段较为单一。监督检查的方式大多还停留在听取汇报、检查台账基本的层面,系统全面的监督检查方式还较为欠缺,导致内在深层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得不到有效及时解决。

(四)条条干预时有发生。虽然在机构编制各项条规中有明确规定,上级部门不得违反规定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但实际工作中,部分条线上级业务部门为了凸显各自工作的重要性,往往以批项目、批资金、配设备、年终考核等形式,要求下级部门增设对应机构、人员编制达到一定规模的量化标准严重影响和削弱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成果,导致监督检查工作处于无序和被动应付的状态,影响了机构编制资源的有效使用。

三、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的几点建议

为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效,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权威性、纪律性和严肃性,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力争使监督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运行保驾护航。

(一)坚持“三个结合”,建立常态化机制。一是要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实名制管理、月报统计、事业单位登记报告等日常工作,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进行监管,建立日常动态监控机制。同时,注重发挥专项检查的优势和功能,对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放管服”改革、控编减编等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改革和重点工作精准落地。二是要坚持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每年组织各单位对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情况进行自查;机构编制部门定期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增强各单位的自律意识。三是要坚持事前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事前,对各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事项,认真做好调研讨论,形成有理有据的建议方案,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事后,追踪审批事项执行情况,对相关单位进行督导落实,形成常态跟踪监督机制。

(二)力促“三个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强化内部联动。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前,先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衔接,凡存在机构编制管理违规情况立即叫停,从源头上杜绝违规现象发生。在调整机构编制事项时,监督业务科室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在机构编制事项批复调整后,将调整事项及时录入机构编制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跟踪对接。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建立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财政管理数据共享,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共同监督的有效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部门联动,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和规定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促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是强化社会联动。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公共平台和门户网站QQ、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进行政务公开,将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程序、内容等向社会公开,及时发现问题、收集问题,认真督查解决,快速进行反馈,接受社会监督,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三)实施“三个转变”,突出创新成效。一是在督查内容上,由重机构编制督查向职能和机构编制督查并重转变。从当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来看,职能转变势在必行,因此,对各部门“三定”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中,要更突出职能履行情况的督查。二是在督查方法上,由定性评价向定性评价和定量评分相结合转变开展机构编制绩效评估考核,以准确的定量评分为基础,将各部门考核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不断提高监督成效。三是在督查态度上,由依赖上级向主动作为转变,由口头警告向严肃处理转变。拒绝“等、靠、要”,主动作为,将定期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抽查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促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依托纪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载体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增强领导干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意识。